勞資爭議調解人 勞部新增退場機制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9 年前
勞動部今天(25日)指出,自2011年勞資爭議處理法開始增設「調解人」機制施行迄今已屆5年,對於勞資紛爭解決已發揮相當助益;不過,近年來勞動部接獲地方主管機關或民眾反應,有少數「調解人」有不諳法令、接續管理或調處不公等不當行為,為能持續穩定勞資爭議調處品質,勞動部日前修正通過「勞資爭議調解辦法」,建構不適任調解人退場機制。

勞動部指出,近年我國勞資爭議案件數皆在2萬2千件以上,其中約有8成案件仰賴調解人的幫助,且有5成5調解成功,顯見「調解人」機制確實有效增強爭議處理效能。「調解人」的資格是由對勞資爭議實務或法制嫻熟的律師、學者、離退公務人員,以及經地方主管機關推薦後經該部認證合格者擔任,目前約有400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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