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員工餐廳遭指太髒,台南市衛生局20日稽查中山店及新天地,果然發現缺失,要求5月19日前改善,衛生局不僅要復查,也把新光三越員餐列為加強稽查對象,未來將不定期突擊檢查。
新光三越的櫃哥、櫃姐,對新光三越規定每櫃每月要購買1200元餐卡同表不滿,1名櫃姐說,餐卡金額是直接從薪資扣除,強迫消費員餐。但新光三越否認強迫每櫃購買餐卡。
台南市消保官說,新光三越餐卡若是直接從櫃哥、櫃姐薪資扣款,可能是每櫃廠商和新光三越有書面契約或口頭契約,也就是新光三越雖有收到餐卡的消費金額,但未違法,櫃哥、櫃姐應檢視自己和僱主的勞動契約,僱主是否有明列購買餐卡的款項。
消保官表示,櫃哥、櫃姐若是認為購買餐卡不合理,要找的對象不是新光三越,而是自己的僱主,若是勞動契約未列餐卡消費,或僱主事先未告知,員工自覺權益受損且反應無效,這種爭議可申請勞資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