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規定,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條件需有「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3年以上」,歸化者以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為大宗。
近年為杜絕假結婚風氣,政府持續加強外籍配偶境外訪談,以致與外籍聯姻對數漸減。歸化中華民國國籍人數自民國97年1萬3230人高峰逐年遞減,外籍配偶占歸化人數比率也由96年的98.48%高峰,逐年下滑。
內政部統計,105年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3252人,較104年減少360人(減少10%),近年由於民眾與外籍聯姻對數減少,致98年起外籍配偶歸化人數呈遞減趨勢。
分析去年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女性為主,占93.8%;歸化原因以「為國人配偶」占90.7%最多,歸化前原屬國籍以越南籍占68.5%最多。
內政部表示,去年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623人(其中女性333人、男性290人),較104年減少136人(減少17.9%)。
喪失原因以自願喪失者占94.7%最多;加入他國國籍者以韓國籍占34.3%最多、日本籍占23.3%次之、新加坡籍占18.1%居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