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智坤告王世堅誹謗民事案 法院5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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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8日電)台北市前顧問洪智坤不滿台北市議員王世堅受訪時,影射他疑收遠雄的錢,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法官諭知全案定5月9日下午宣判。

這起案件緣於,王世堅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市府團隊有人向遠雄要求不當的巨額價金,答應遠雄協調大巨蛋一事」,影射幕後藏鏡人是洪智坤。

洪智坤認為王世堅不實指控摧毀他人格,於是自訴控告王世堅。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王世堅無法證明洪智坤確實有收遠雄的錢,判處王世堅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民事案件部分,北院今天開庭,洪智坤強調,他擔任公職期間,從未因任何案件遭受行政處分,對自己的操守有信心,也沒問題,並無王世堅所言,因此提告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王世堅則說,市議員的職責是在監督官員,且早在他發表相關言論前,已有兩名議員曾討論此事,不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