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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未分類 台南3市民被罰1200元

台灣好新聞/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2017.04.17 00:00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自去年4月加強垃圾分類稽查迄今,動員3千多人次檢查1萬3千多名市民的垃圾包,未分類的垃圾包已從去年的25%降為目前的9%。但有3名民眾不聽勸導,逕將整包垃圾丟進垃圾車內,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

環保局指出,被當垃圾丟棄的資源回收物,以紙餐盒、紙飲料杯最多,其次是塑膠飲料杯及包裝紙盒、廣告紙等紙製品,上述種類約佔未分類資源回收物的76%。分析原因是民眾尚未養成自備便當盒、環保杯購買餐點飲料習慣,吃完便當喝完飲料又未將紙餐盒、塑膠杯分類回收,統統丟進垃圾包當一般垃圾丟棄。

環保局表示,自去年加強垃圾分類查察勸導迄今,未分類的比率大幅降低,為了保持這項成果,讓市容環境更好,垃圾更減量,環保局將繼續加強稽查,未依規定分類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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