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近日接獲投書,批評台灣近四年專利申請量也逐年下滑,且智慧局核准專利後續遭智慧財產法院判定無效比例過高,8成以上審查幾乎等於「做白工」,建議將發明專利改為形式審查。
台灣專利申請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及設計專利,設計專利著重視覺效果表達,與技術關聯性較低;新型專利則是包括物品形狀、構造或是重新組合都可申請,很多婆婆媽媽在市場看到的專利證書大多都屬於此類。發明專利則涉及功能、技術、製造、使用方便性等,故在台灣採取實質審查。
審查的專利通過後,如果發生爭議,會先由智慧局做出判定,不服處分結果可以依序至訴願會、智慧財產法院以及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智慧財產法院公布統計資料,投書所指的智慧局核准專利遭法院判決無效的比例,2016年已下降至36%,並非外界批評的8成之多。
智慧局表示,未來實質審查會積極採取複核制度,並增加面詢內容。外界不能接受發明專利遭法院判處無效的比例過高,但採取形式審查只能就文件內容審核,發明專利的不確定性可能會更高,未來如果發生爭議,遭到智慧財產法院判處無效的機率可能更大。而全世界授予專利前10大地區全都採取實質審查制度。
至於為何智慧財產法院判處專利無效?智慧局認為,專利注重的就是產業利用性、新穎性跟進步性,其中最重要的為進步性,但此項判定最為主觀,加上法院裁判時,與當初專利核准通過時空環境已經不同,可能是導致許多專利獲判無效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