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北檢起訴馬洩密案首開庭 馬大喊「我無罪」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7.04.14 00:00
立委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將進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至於由台北地檢署起訴的馬英九洩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4日)下午首次開庭,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所為已脫離總統職權的合法行使範圍;馬英九則在庭上大喊「我無罪」,並指出北檢的88頁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就錯到底,相關指控全不是事實,沒有證據,且邏輯錯誤。

台北地檢署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及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14日下午首次開庭,由曾承審台北市夜店殺警案的法官唐玥審理。

檢察官江貞諭在庭上指出,2013年8月31日晚間,被告馬英九在聽取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偵查中的司法關說案後,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及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洩漏偵查中的秘密,涉嫌洩密;並在當年9月4日中午,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洩漏偵查中的事項,及監察通訊所得應秘密資料等內容。

江貞諭表示,被告所為均逸脫總統職權的必要合法行使範圍,後續還以國民黨主席身分進行運作,想撤銷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的黨籍。

對於相關指控,馬英九在庭上首先喊出「我無罪」,隨後談及總統的權力與責任,他強調,此案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憲政問題,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在遇到涉及立法院長、反對黨大黨鞭、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集體關說司法個案時,所想到的一定是國家社會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與危機,而不是去鬥倒誰、陷害誰。

馬英九提到,黃世銘在8月31日當晚與他一見面時就說,這是純粹的行政不法,如果是刑事不法,就不會來報告;他後來請黃世銘向江宜樺報告本案,只是完成法定程序,並非指揮辦案,因為我國憲政採取雙首長制,在程序上當然也該向行政院長報告,這都是依法令的公務行為,不是無故洩密。

辯護律師蔡茂松則在庭上以投影片顯示,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曾在2013年10月31日的簽呈中認為,本案不構成洩密罪,也不構成教唆洩密罪及違反通保法罪嫌。

馬英九表示,北檢這本88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開始就錯到底,和某些電視名嘴或網路鄉民一樣,都把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檢察官這麼做,不是沒有政治常識,就是刻意構陷入罪,因此,他請求法官判決無罪。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