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曾涉及詐欺案被判3個月徒刑的蔡男,仍不知悔改,竟意圖不勞而獲欲詐騙銀行錢財,105年7月持內裝纏繞電線鐵盒子的手提袋,進入左營區一家銀行分行,並遞紙條給櫃檯人員佯稱他是「便衣警察」正在辦案,對面有歹徒脅持人質,要他來銀行拿300萬元。
蔡男紙條並稱「手提袋內有炸彈,歹徒在他身上裝竊聽器在監聽,超過時間沒拿到錢就會引爆,請櫃檯人員配合把錢放進袋子內。」銀行櫃檯人員不信,暗中報警逮捕送辦,高雄地檢署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結,認為蔡男所為造成社會秩序相當危害,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徒刑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