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出,內政部業務範圍廣泛,主管法令高達1,300項,包含96項法律、606項法規命令、598項行政規則,無論是民政、戶政、地政、合作及人民團體、警政、營建、災害防救、役政、移民等各類法令,都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現正依據行政院訂定的「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通盤檢討不合時宜法令實施計畫」,徹底盤點清查既有法令,並推動相關法令調整、廢止等事宜,讓各項規範都可以符合當前政策及社會要求,有效提升行政效率。
內政部也指出,主管法令的檢討工作其實一直在進行,像是今年3月7日停止適用的「塑建總統蔣公銅像注意事項」,便是考量時空背景已與立法當時環境有所不同而做的調整;又如「公葬條例」,因自政府遷台以來並未曾依該條例辦理公葬,且考量公葬功能可由褒揚及入祀忠烈祠等其他國家榮典制度替代,所以內政部在徵詢各地方政府意見、取得共識後,於去年8月9日函請行政院轉送立法院審議該條例之廢止,現正由立法院審議中。
內政部表示,民眾若對現行法令規範有相關修正建議,可以透過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點子」功能或內政部意見信箱等管道提出倡議(網址:https://join.gov.tw/idea/),內政部將參考各界意見積極檢討,讓內政部的法令規範更臻周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