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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本法草案北區公聽會 多元意見紛呈

中央廣播電台/江昭倫 2017.04.14 00:00
文化部今天(14日)上午召開「文化基本法草案」台北場公聽會,各界意見多元,更有文化工作者提醒,文化部不需振興文創產業,而是應該監督文創業者是否落實文化核心責任,否則只會消減文化內涵,不利國家整體文化發展。

文化部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工作如火如荼進行,對於藝文界長期關注的文化基本權利、文化治理、政策參與等議題,陸續在全台各地召開公聽會,希望凝聚各界對文化基本法草案內容的看法,為催生我國首部文化根本大法共同努力。

台北場公聽會14日上午在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舉行,出席民眾發言踴躍。中華民國聾人協會歷史傳承組組長聶湘怡特別為聾人發聲,她指出,聾人也有屬於聾人的語言跟文化,聾人族群的文化權益應該在文化基本法中被納入保障;也有民眾建議,青少年的文化權利也同樣該被重視。

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李瑞斌則樂見文化基本法草案考慮規定文化藝術相關的特別政府採購組織與規定,但他也希望核心的著作權部分,未來是否能由文化部主導。

針對草案條文第13條提及政府推動文化經濟振興基本方針,有文化工作者則質疑,文創業者會努力確保他們的商業利益,文化部不需要介入或加強,反而應該扮演監督的角色,畢竟文創產業就是一種文化教育和文化推廣,很多業者以文化之名從事商品設計或販售行為,是否盡到文化責任,這才是文化基本法應該關注的重點。平面設計師賴信宏說:『(原音)與其說是振興,不如說要去監督,商人他們該怎麼賣錢,該怎麼去設計商品,那是他們的事,我們在文化部門應該把握的是,你今天用了文化的名義,你是否有做好文化的責任,我覺得這才是重點,而不是說我們要去振興,振興那應該是跟經濟或商業相關的部門他們應該做的事情。』

文化部指出,文化基本法草案公聽會告一段落後,文化部將彙整各方意見,5月初送法規委員會審查,若通過,預定5月20日前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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