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提案,建請立法院決議,「在原能會及台電公司未向立法院提出完整安全與風險評估報告,並經立法院決議通過前,不得繼續核二廠的改建案之施作」,此案並在今天(14日)立法院會中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
時代力量提案指出,台電公司與原能會未舉辦任何審查說明會,也未與公民團體及在地居民進行雙向溝通,就逕於4月10日動工執行,嚴重違反重大風險評估溝通原則,有鑑於公開透明的資訊交換與涉及風險的評估溝通為核能安全管制首要原則,要求台電與原能會未提出完整風險評估報告前,核二廠改裝池申請案不得繼續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