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還是陪審?司改會籲先試辦再決定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9 年前
人民參與審判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的重要議題,但對於要推行「參審制」還是「陪審制」,各界意見不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13日)舉行記者會,認為「參審」與「陪審」各有優缺點,現階段均應先研擬試行,邀請民眾進入法庭,操作各國制度,累積本土經驗後再審慎評估,做出最終政策決定。

為了提升司法信賴度,官方與人民近年來皆倡議讓人民參與司法審判,這也是這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重要討論議題。不過,對於要推行「參審制」還是「陪審制」,各界有不同意見。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13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參審制」是由參審員與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共同審判,民間的多元意見可以給法官正面影響;「陪審制」則是法官與人民「分工審判」,陪審員負責認定事實以判定被告有罪或無罪,再由法官量刑,有助落實公平法院目標,兩種制度各有優缺點。

不過,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指出,人民要如何參與審判,在台灣經過5、6年的漫長討論,至今都停留在想像階段,他呼籲官方未來不論要推行「參審」或是「陪審」,都應先研擬試行,才能作最後定論。他說:『(原音)參審也試辦、陪審也試辦,各地去試辦到一定程度,來看看台灣適用哪個制度,或是這兩個制度中間有沒有折衷的可能性,像日本不完全像美國的陪審、也不完全像德國的參審,其實還有很多中間的選項,不急著在還沒有實證的研究下,就馬上決定要參審或陪審。』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也說,司法院於2011年曾力主「觀審制」,制訂過程決斷,政黨輪替後的司法院,感覺已經定調未來將採取「參審制」,看似無明顯的政策討論與充分溝通,讓人擔憂將會重蹈過去的覆轍。司改會因此建議先試行再決策,才是負責任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