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附中最近上報是因為學生不滿學校的官僚作風,所以在校慶當天校長致詞的時候切掉電源,還把持機電房不讓校方人員進入,在唱校歌的時候從上面降下白布條,上寫著「校方雖猖獗、附中魂不滅」等抗議文字。這些讓校慶變調的失序的行動是不是很熟悉?2013年的太陽花學運因為不滿立法院的服貿協議是黑箱作業,所以一群大學生就攻佔立法院的議場三個多星期,讓立法院停擺不能運作,學生在裡面大肆的毀損公物,事件過去但是留下來的示範和教化就是,不服從可以用暴力來表達。大學生攻佔立法院,高中生如法炮製攻擊校方,佔住機電房,最可議的是太陽花學運破壞立法院毀損兩百多萬公務的刑事案,台北地方法院作出所有被告完全無罪的判決,他們涉及的是煽惑他人犯罪、煽惑無故侵入建築物罪、妨害公務、侮辱公署、以及違反集遊法罪,被告當中有現任的立法委員,好像再次驗證當選過關的邏輯。
最近政府部門最朗朗上口的語彙叫做「轉型正義」,至於人民團體最夯的則是「公民不服從」,也就是公民以實際行動表達對於政府政策或是公共議題不認同,所謂公民不服從,套一句柯P的話就是「看你不順眼就把你幹掉」,如果不服從採取的行動若是逾越了法律的界線,要不要接受法律的規範呢?台灣自詡是民主法治的國家,答案很簡單,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觸犯了法律天子與庶民同罪,但是2013年太陽花學運之後這個準則變了調,因為法治的標準和尺度亂了套。
同樣是引用中華民國的法律,但是卻有不同的結果,承辦太陽花學運的官司的檢察官說,尊重國民表達政治理念的訴求,但是不能逾越法律的界線;可是又說犯罪動機因為服貿協議,牽涉兩岸的重大議題,對社會民生有重大影響,所以建議法官考量犯罪動機,從輕量刑,最後法官判了無罪。林全上台之後立即對於攻佔行政院的被告撤告,昨天出爐的攻佔行政院案,有些人被判有罪,有些人被判無罪,這樣的結果至少堅守:要民主,也要捍衛法治的基本信念,也打臉了所有太陽花學運都判無罪的法官,否則今後任何人都可以任意毀損公物而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話,台灣的法治就完全被摧毀,變成化外之邦了,另外,也不至於錯亂在第一線值勤的員警的執法標準。
師大附中的學生抗議事件事後,在立法院質詢重點和教育部長所關切的都集中在學校報案,警方該不該進入校園,甚至無限上綱到與「威權進入校園」畫等號,這是道地的見樹不見林,完全將重點失焦。做為一個教育單位,要更掛心的是整個事件要讓學生學習到怎麼樣的功課,是非善惡的表準沒有模糊的空間,尊師重道的精神不會因為時代進步而改變,學生可以不同意校長所說的,但是不應該用斷電的方式剝奪校長講話的權利,整個過程應該教導學生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觀念。不知道是否因為執政黨最近的「去孔化」,當至聖先師孔子的地位受到挑戰、貶抑,學生心目中的校長、師長又算什麼?當然這幾年來,台灣的立法院的扭打扯麥克風的爛戲碼也給全國民眾包括未成年的青少年最壞的示範。當大嘴巴柯P說「台灣的民主、自由、多元開放價值已成了亞州標竿,讓各國羨慕到流口水」,虧他說得出口,實在讓人聽得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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