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偷腥女軍官 遭孕妻抓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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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少校深夜帶吳姓女軍官回外祖母家,遭懷孕5月的妻子捉姦,逮到兩人時衣衫不整,當時尤男不願離婚,簽協議書自願賠妻100萬元,允諾若他違反協議,將連帶賠妻400萬元,不料事後尤男反悔,主張協議無效,但新北地院不採信,改判尤男敗訴。 根據《蘋果》報導,現已離開軍職的尤男(35歲)2016年遭妻懷疑有外遇,找徵信社跟監,發現他深夜帶吳姓女長官(46歲)回尤男外祖母家,立刻和母親前往捉姦,當場逮到尤男、吳女衣衫不整共處一室,尤妻要求離婚並通知律師前來。但尤男不願離婚,跟尤妻律師磋商,簽下協議書同意賠償妻子100萬元,兩人還允諾若尤男未依約賠償100萬元,須連帶賠償尤妻4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且尤男每月薪水僅能留5千元自用,所餘都要匯至妻子帳戶。 不過,事後尤男反悔,提告表示當時他驚慌失措,被迫急於決定,才簽下協議書, 他願改賠30萬元。但尤妻表示,當時談判數小時,丈夫可自由行動,又身為國防部軍官,也在派出所內,豈會遭人脅迫簽協議書,何況她也同意只要丈夫未違反協議,就會放棄對兩人提告。法官根據許姓徵信人員證詞,認定尤男被逮當時並無驚慌,因此判尤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