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蔡姓男子、謝姓女子情侶檔,都是民國68年11月4日出生。其中謝女因毒品案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因未到案服刑,由雲林地檢署發布通緝。
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年1月間接獲線報,得知蔡姓男子除了販毒為業外,也在網路上購買槍枝零組件,經加工改造後,再以每把新台幣3萬至5萬元價格出售。
警方於是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跟監、埋伏、蒐證,發現蔡男藏身在斗六市明山路一間套房內,昨天持搜索票前往查緝,利用蔡男外出販毒返回之際,將他與女友一舉成擒。
專案小組在蔡男、謝女住處查獲一級毒品海洛因26.7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0.25公克,以及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3枝、子彈13顆、槍枝改造工具一批。
謝女向警方供稱,她因毒品案遭通緝,由於害怕被警方查獲,平時都待在3坪大的套房內,飲食起居全由男友供應,她坦承與男友一起販毒,對於自己足不出戶,仍被警方查獲甚表無奈。
警方偵訊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2人移送法辦,並擴大追查2人持有的毒品及槍枝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