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老年給付再工作 勞動部籲參加職災保險
中央廣播電台/楊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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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保障中高齡勞工的工作安全,勞動部今天(11日)表示,目前已令釋放寬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年逾65歲已請領公教人員保險、軍人保險等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再從事工作者,可以由投保單位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指出,近來發生數起職災意外事件,部分遭受災害的勞工朋友,因為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從事工作,而雇主並沒有為其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導致無法請領職災保險給付的情況。
勞動部指出,為促進中高齡勞工再就業,考量許多勞工朋友請領老年給付後,仍有繼續工作需要,不論其就業型態,皆有發生職業災害的可能,因此,有僱用此類勞工的投保單位,可只參加職災保險,一方面確保勞工職災給付權益,一方面也讓雇主可降低職災補償責任,勞、資雙方皆可受惠。勞動部勞保司專委白麗真說:『(原音)所以我們為了保障這些人的工作安全,我們已特別令釋放寬已領取老年給付或是年滿65歲、或其他養老給付,再從事工作,可由投保單位單獨幫他們加保職災保險;如果勞工朋友參加之後,不幸發生職業災害,都可以依規定領取相關給付。』
為避免因雇主不熟悉法令,而未替中高齡勞工辦理參加職災保險,勞動部除了透過各種管道持續加強宣導外,近期將由勞工保險局主動寄發通知,提醒投保單位相關規定,以確保勞、資雙方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