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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動作澄清 食藥署:農藥標準未比國際寬

中央社/ 2017.04.11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1日電)有媒體報導食藥署放寬8種水果農藥殘留容許,比歐盟標準寬鬆千倍;食藥署、農委會今天澄清,各國作物需求、攝食習慣不同,台灣沒有比國際寬鬆。

有媒體報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農藥使用正式公告項目中,包括木瓜、番荔枝、鳳梨、紅毛丹、百香果、芒果、荔枝、龍眼等8項國內民眾經常食用水果,放寬農藥「普拔克」殘留容許值,從國內原本比照歐盟的0.01ppm,竟大幅放寬1000倍。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上午在食藥署記者會中表示,各國農藥殘留許可是參考國內作物栽培、國民攝食習慣訂定,「我們吃的跟別人吃的不相同」,以自己內部使用為優先。同一種農藥,在歐美可能登記在麥子、在台灣可能登記在水稻,溫帶國家也會先訂溫帶水果,熱帶登記熱帶水果,「不是全世界訂好相同標準,大家一起來使用」。

馮海東說,台灣評估農藥殘留的方式跟國際一樣,但因農作栽培、取食不同,參數不同,會導出不一樣的標準。如農藥普拔克,歐盟訂定可在羽衣甘藍殘留20ppm,但在台灣並沒有訂羽衣甘藍標準,採用檢驗極限值0.01ppm為限。若以此為例,歐盟高於台灣2000倍。

「比較基數不同,比較沒有意義」,馮海東表示,日前有一款日本草莓叩關台灣,但因農藥檢出不合格擋在邊境。該款農藥在日本也是合法使用,且可殘留5ppm,在台灣仍是0.01ppm。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歐盟的標準中,普拔克在羽衣甘藍可有20ppm的殘留容許標準,但在台灣不能使用,偵測極限是o.o1ppm,若相對於歐盟,如果依照媒體報導,歐盟比台灣高2000倍,「這樣的比喻不恰當、也不科學」。

林金富說,農藥訂定有事先風險評估、再審查,有做風險管理,也會做風險溝通,未來也會辦公聽會跟大眾說明。台灣標準並沒有比國際更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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