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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電燈泡廣告不實案 公平會要查要罰

中央社/ 2017.04.11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1日電)

飛利浦、東亞照明等知名品牌省電燈泡廣告不實遭要求下架。公平會表示,標檢局已移送5件燈泡壽命廣告不實案件,將儘速處理,若違反規定最重可處新台幣2500萬元罰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前合作檢驗15廠牌的82組省電燈泡,發現26組的壽命、亮度等品質不合格,不合格率近3成2,當中並不乏知名廠牌如歐司朗、東亞照明及飛利浦,已全數廢證、下架。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強調,對於省電燈泡有關照明、壽命等廣告不實問題,公平會與消保處、標檢局積極合作,除3月底已就燈泡照明不足開罰兩件外,最新已接獲標檢局移送5件燈泡壽命不足的案件,然而,標檢局移送型號與廣告上所載型號不符,目前還需進一步釐清,公平會會儘速處理燈泡廣告不實案件。

彭紹瑾說明,若燈泡廣告不實,將可依公平交易法第21條開罰,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且業者若未依規定改善,可連續開罰。

至於調查中的5宗燈泡壽命廣告不實案件是否涉及知名廠牌?彭紹瑾表示,現階段不方便對外透露。

彭紹瑾指出,公平會長期關注省電燈泡廣告不實的問題,3月底已對網路家庭國際及聖誠全球銷售的「Dr.Light」球泡燈商品,因燈泡照明廣告的表示與事實不符,各核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1060411

(中央社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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