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 綠委提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發布:(台灣時間) 資料更新:(台灣時間)
新「電業法」公布實施後,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賴瑞隆又進一步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朝「賦予再生能源發展彈性」、「擴大再生能源發展獎補助、「納入在地參與機制」等面向,期盼對再生能源提供更有利的環境,以成為台灣下一波經濟發展的重要財力,實踐能源轉型的最後一哩路。

新「電業法」公布實施後,再生能源的政策面雖然已有顯著進展,不過,民進黨立委陳曼麗、賴瑞隆等人10日舉行記者會表示,作為再生能源母法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自2009年公布至今未做更動,且考量在新「電業法」實施後,確有補足必要,因此,他們主張透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修法,讓再生能源的發展更符合國家及人民的需要。

陳曼麗說,此次修法將提供再生能源發展誘因,給予一定發電容量以下的小型發電設備自由發展空間,提供再生能源發展利用彈性,並「擴大對再生能源獎補助」及「納入在地參與」,將偏鄉、離島社區結合綠能發展,帶動全面性發展再生能源。她說:『(原音)原來電業法有規定關於再生能源可以直供和轉供,現在可能只是過度,我們希望以後可以全部或是部分可以躉售,可以直接介入我們躉售系統,介入國家的供應系統會比較完善,我們在這邊有做這樣的努力。』

賴瑞隆則說,他們以最快的時間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就是希望協助政府實現2025非核家園的理想,以透過綠能作為台灣下一波經濟發展的重要財力,這是能源轉型的最後一哩路,也期盼政院能儘速提出對應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