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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 聾人盼納入手語

中央社/ 2017.04.08 00:0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台中市8日電)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今天在台中市登場,聾人團體代表在公聽會大聲疾呼,將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法。

文化部今天上午在國立台中教育大學舉辦「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文化部長鄭麗君、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校長王如哲等人都出席了今天的公聽會,全程參與,聆聽來自社會各團體以及人士對於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意見以及建議。

鄭麗君致詞時指出,多元文化來自於語言的多元與豐富,但長期語言一元化的政策,限制了多元族群各種母語的自然發展,造成母語傳承危機,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多元語言發展的話語權,這是我們共同的危機。

她說,每一種語言都是這個世界文明重要的資產,所以有感於台灣民主化之後面對這樣的危機,民主化後要落實文化平權,在民主化後不僅要追求文化平權,重視保存本土語言。

除了鄭麗君的致詞外,有政黨社團、國小教師以及研究所學生都登記發言,其中有國小老師認為,國家只有客家電視台以及原住民電視台還不夠,政府應該推廣在現有的電視節目中增加台語內容。

另1名在小學教音樂的張姓女教師則說,她的父母沒有教她說台語,發音還不如年幼的女兒來得自然,她認為應廢注音改成羅馬拚音,政府應廣設台語幼稚園以及設立台語電視台。

在今天的公聽會上,也有聾人團體出動數十人到會場,提出要將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法的主張,他們身穿印有標語的上衣,手持紙板,在會場內受到矚目;在台中市成立聽障協會的牧師潘信宏指出,台灣手語的地位不能跟新住民語一樣,只有尊重,而沒有應享的權利。

潘信宏說,如果把台灣手語納入國家語言發展法,就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保障使用手語者的權利,保障公民的語言權,而過去30、40年台灣聾人所受的教育並不平等,聾人文化和一般口語不同,我們一般使用的語言都是聽覺,而聾人文化使用的語言卻是視覺,兩者鴻溝很大,而啟聰學校教的是文字手語,應稱為手勢譯碼中文,不是真正的手語,他建議要開台灣手語論壇,讓一般人和聾人族群能對話。

主辦單位則說,今天的公聽會有近300人到場參與,其中有70人登記發言,而在7場公聽會結束後,將繼續舉辦專家學者及法律諮詢會議、座談會及機關協商事宜,以完備法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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