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聖今天在立法院召開「給台灣孩子一個學習電子音樂的環境」記者會,邀請多位喜愛電子音樂的年輕朋友,分享學習電子音樂的過程,並播放各自創作的電子音樂。
陳學聖表示,電子音樂在台灣,一直以來都被大眾視為一種在夜店播放的次文化流行音樂,對於這些從事電子音樂創作或表演的藝術工作者來說,電子音樂應該是一種獨立、新穎的音樂創作或表演模式,因此也應該被作為一個獨立的表演項目來看待。
他表示,台灣絕大多數展演空間的音響設備都是為了呈現搖滾樂團的現場聲響而設計,對於電子音樂的表演者來說,這些場地設備並不一定符合;此外,台灣的音樂教育大多集中在傳統的音樂演奏或教學方面,對於電子音樂也沒有太多的教學資源投入。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文化部影視局流行音樂組科長簡玉珍則表示,他們了解到電子音樂是一個趨勢與發展,而流行音樂人才培育長期缺乏正式管道,他們在民國104年有鼓勵大學開設流行音樂的課程,其中也包括電子音樂,這只是起步,未來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