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工處指出,八里污水處理廠內3年需要清理1次的東、西初沉池,按標準程序應分開清理,且要經過4小時作業時間。
但承包商惠民實業於2月6日、3月9日時卻「便宜行事」,直接打開閘門,讓污水流進海洋放流井,由抽水站將帶有屎、尿的浮渣透過海洋放流管排進海洋,再於廠外另行打撈、處置。
新北市環保局經查證後,確定惠民實業已有違規情形,今天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採最重罰,各裁罰台北市府衛工處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
彭振聲回應,3年1約的惠民實業共繳交7000萬元保證金,因6月底到期,期間已退回2次,罰金將由剩下的2300萬元內扣除。
另外,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已指派3名副總工程師分別前往八里廠、迪化廠及內湖廠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