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下午表示,經1天半的調查,已確定八里污水廠操作廠商,於今年2月6日、3月9日為進行東、西沉澱池,進水渠排空清理作業,分別將沉澱池未處理的污水,導入分水井後,將部分污水排入緊急排放閘門,透過海洋放流管海放。
新北市府環保局,針對此2次違規情形,今天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採最重罰,各裁罰台北市府衛工處新台幣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
環保局說,配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蒐證,今天進入第2天,由環保局主管帶隊,逐一比對廠內各項操作資料,以釐清違法情事,絕不寬貸。稽查人員仍在現場持續蒐證。
環保局說,八里污水廠每天處理來自新北市、台北市的污水,地點在新北市,管理單位則是台北市政府。2天進廠蒐證,除採集放流水送驗,另一重點在查核許可資料。
孫忠偉說,依據相關資料的勾稽比對、業者也坦承,新北市府採取行政罰。
環保局也索取台北市政府衛工處委託代操作廠商,這幾年操作資料,包括(1)用水、用電紀錄。(2)藥劑使用及購買紀錄。(3)污泥產生及處理紀錄與聯單。(4)這次通報維修期間的應變措施與污水處理狀況是否有應減量未減量等狀況。
環保局說,持續配合檢察官調查,逐步檢視比對所有事證。如另發現其他不法,還可追償廠商的不法利得。至於是否有申報不實、偽造文書等刑事責,將由檢方進一步調查。
環保局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辦的跨縣市平台「淡水河系水環境優化願景會報」中提案,針對八里污水處理廠跨縣市的公共污水處理系統,要求直接設置水質連續自動監測,與遠端連線的監錄影設施,以進一步查核監督未來運作。
孫忠偉說,以往空氣污染的連續自動監測技術比較成熟,近年水污染連續監測也逐漸成熟,應該透過機制監督。10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