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表示,當初唐獎草創之際,由中研院協助辦理評選工作,第一、二屆舉辦下來,頗受好評,顯示基金會運作日漸成熟穩定,加上國際學術界的重要獎項,包括沃爾夫獎(The Wolf Prize)、日本獎(The Japan Prize)、京都獎(The Kyoto Prize)等,均有獨立的評選制度。中研院認為,唐獎基金會已有能力獨立運作。
中研院強調,與唐獎基金會並非「終止」合約,而是加訂臨時條款,暫停雙方合作關係,由唐獎基金會自行試辦第三屆評選,待結束後雙方將會檢討,是否繼續由中研院辦理評選工作,或由唐獎自辦,雙方還是有保留合作的彈性空間。因此,依據雙方簽署的補充協定,中研院返還106年度的委任費用新台幣1千萬元及唐獎辦公室租金收入。
中研院也指出,有關唐獎評選工作,中研院雖未承辦評選工作,但廖俊智院長鼓勵中研院院士及非院士的研究人員以個人身分參與,並樂見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