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5日審查「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勞動部前部長郭芳煜轉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後,5日首度以新身份赴立院備詢。
郭芳煜受訪時表示,他覺得自己轉任很好,因為他38年前他高考錄取就是人事行政,冥冥之中又回到原來的專業,他會好好珍惜為公務員服務的機會。郭芳煜說:『(原音)回到我原來的專業,其實我覺得很好,就是這兩個區塊、領域,都能夠再有機會替公務員服務我覺得很有意義,能夠留在行政團隊對我來講是個應該要好好珍惜的機會,就好好的把原來自己的專業,再加上過去勞工行政那一塊的經驗結合在一起,好好的替公務員來保障他們的權益。』
至於從勞工權益保障到公務員權益兩者有何差別?郭芳煜說,保障的性質與本質很接近,只是對象不同,過去服務是1,020萬勞工,如今則是40萬的公務員,以往勞工的訴願量雖然比較大,一年約有2、3千件,但公務員也有近千件,培訓上1年也約1萬4千件,但基本觀念、核心價值、服務態度,都是一樣的,兩者唯一不同的是公務員已經考取,培訓是為了加強服務品質,勞工培訓則是需要得到就業技能,讓他們能儘速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