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持續進行中,民間司改會31日舉行記者會,呼籲司改國是會議也要改革法官和檢察官的評鑑制度。
民間司改會表示,現行規定,民眾若要申訴法官或檢察官,必須透過特定機關或團體,例如民間司改會、律師公會提出,應該改為讓官方第一線接受民眾申訴。第二,目前法評會和檢評會置於司法院和法務部下,預算、人員仰賴官方支應,應該讓法評會、檢評會有獨立的預算編制,才能真正獨立運作。
司改會也主張,不應只針對個別法官或檢察官辦理評鑑,應該要有全面性的評核機制。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說:『(原音)因此這個委員會或基金會,基本上必須主動性調查,透過全面性評鑑了解哪些法官、檢察官有問題,這全面性評鑑才能做為進一步個案評鑑的依據。』
民間司改會也建議,評鑑委員也應納入一定比例的非法律人,避免法律人自我相護;評鑑單位對於個案申訴態度不好的法官、檢察官,也可以主動調查其他案件是否一樣態度不佳,但同時要思考避免評鑑單位權力過大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