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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 國民黨代表選舉資格改回4個月

中央社/ 2017.03.31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31日電)國民黨今天表示,已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國民黨第20屆黨代表選舉資格應按1月10日公告認定,也就是「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者」即可參選。

國民黨上午才張貼第20屆黨主席等4項黨職選舉公告,黨代表參選資格,暫定公告為須入黨1年才能參選,不過,黨秘書長莫天虎說,後面有附註,若法院對黨員提出假處分有不同裁定,依裁定辦理。

國民黨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依裁定「國民黨第20屆黨代表選舉資格應依據民國105年12月21日第19屆中央常務委員會第146次會議通過,於106年1月10日公告的『第20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認定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參選人之資格」。

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進一步表示,換句話說,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者即可參選。

國民黨說,按照1月10日公告的黨代表選舉資格為「國民黨黨員入黨或回(恢)復黨籍滿4個月,於1月20日前完成手續,其黨費繳至民國106年3月31日,具有黨權者為選舉人;具選舉人資格,恢復黨籍者須滿1年,未違反本黨黨章第三十五條『廉能條款』規定,經隸屬選區具有黨權的黨員30人以上連署者,得為候選人」。

胡文琦表示,中央黨部已經通告各縣市黨部第20屆全國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請依法院裁定辦理。

國民黨黨代表參選黨齡爭議,幾位國民黨青年黨員日前向法院提起假處分。白海芋聯盟發出聲明指出,對於法院裁定結果,感到欣慰,雖然許多黨員同志對他們提起法律行動感到不諒解,然而假處分本身的意義在於權利保護,確保權利的完整無缺,其間並不涉及是非對錯的價值判斷。

白海芋聯盟說,此事件反而是僅彰顯黨員的韌性以及國民黨逐漸朝向開放民主的道路,也相信國民黨未來定將更重加視制度、尊重法治,黨齡事件應已告一段落,感謝這陣子非常重視此訴求的黨主席洪秀柱、副主席郝龍斌及許多中常委、中央委員、黨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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