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去極端化條例通過 加強政府控管

中央社/
9 年前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大陸新疆4月1日起將實施「去極端化」條例;其中,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鬚」都算極端化表現。此外,規定也要求任何單位或個人都須「檢舉揭發極端化言行」。

天山網報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12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9日在會議上通過這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

條例中說,「極端化」是指受極端主義影響,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觀念,排斥、干預正常生產、生活的言論和行為。而「極端主義」,是指以歪曲宗教教義或其他方法煽動仇恨與歧視、鼓吹暴力等的主張。

條例認為,極端化的主要表現有: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婚喪嫁娶、遺產繼承;干預文化娛樂活動,排斥、拒絕廣播、電視等公共產品和服務;「泛化清真概念」,將清真概念擴大到清真食品以外的其他領域,藉此排斥、干預他人世俗生活。

此外,在服裝方面,穿戴蒙面罩袍、「非正常蓄鬚」都算極端化表現。

在管理方面,學術研究也被注意。條例強調加強意識形態領域反滲透,禁止利用各種媒介宣揚極端化;禁止任何機構和個人藉課題研究、社會調查、學術論壇等傳播、宣揚極端化;還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

在通訊方面,加強對網站、微信、電話等自媒體(草根媒體)和通訊工具的管理,發現含有極端化內容的不良資訊,就會停止傳輸並刪除相關資訊,或關閉相關網站及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條例,去極端化工作將實行「領導責任制」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意味官方可能會量化這些成果,執行者也會有目標壓力。整個自治區內、州及縣都會設立去極端化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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