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不公開 警政署廣納各界意見精進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9 年前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組昨天就檢警偵辦刑案應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進行討論。警政署今天(29日)表示,警政署接受各界的批評與指教,但也強調警察身為第一線的執法機關,對於人權保障、犯罪防範、公益需求及媒體監督的衡平,將持續稽核檢討個案缺失,落實相關規定,以達到人權保障兼顧公益需求。

警政署28日由警政委員陳檡文率刑事警察局等人員出席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小組第三次會議,會議中就警察機關防制偵辦刑案違反偵查不公開之現行規定、具體作法、執行現況、策進作為等,與會議委員討論、說明。警政署表示,「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是為維護被告或犯嫌之人格權及受公平審判權利,在偵查不公開原則下,也同時涉及媒體(第四權)監督及人民知的權利衝突,警察機關確有實務操作上的難處,但將廣納各界意見精進,強化新聞檢核機制,違失個案也將從嚴懲處,並落實所屬員警人權及法紀教育訓練。

警政署表示,警察人員的升遷是依據相關功績、年資及職務經歷辦理,刑案新聞的處理或媒體關係並非升遷要件或考量因素,未來為落實刑案偵查不公開,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應督導所屬執行「強化偵查卷證資料保密,減少洩漏機會」、「發布新聞應基於公共利益,不得迎合媒體報導需求」、「提供資料應適當剪輯,避免妨害相關人隱私與權益」等作為,希望兼顧人權保障與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