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啟動程序後,必須於2年內完成。歐盟在正式啟動與英國談判前,歐盟理事會須提出談判綱領,歐盟執委會須向部長理事會提交談判建議並獲談判授權,才進入脫歐協議談判程序(請參閱歐洲議會研究中心之分析,如附件)。
貿易局對於英國啟動脫歐程序,對我國影響評估如下:
一、 英國退出歐盟之後仍保有WTO會員資格,但必須依據WTO相關協定提交更新後的貨品關稅減讓表及服務業市場開放承諾表,未來將視英國與歐盟談判情形,進一步分析英國脫歐對我國貨品及服務業的影響。
二、 目前歐盟對我國採行6件貿易救濟措施(2件反傾銷、4件反規避),包括太陽能光電模組及電池產品、鋼鐵、矽金屬等,一旦英國完成脫歐程序,由於當初傾銷案成立背景已改變,英國及歐盟均須檢視歐盟目前對我國課徵的反傾銷稅等措施,重新評估對英國及歐盟產業之影響,並進行必要調整。
三、 據統計,2016年臺英雙邊貿易額達54.9億美元,英國為我國第16大(歐盟第3大)貿易夥伴;我對英國出口36.4億美元,占我出口總額1.29%;投資方面,截至2016年底,我商赴英投資,累計共198件、達30.35億美元。由於英國與歐盟談判之2年過渡期,仍可維持與歐盟相同之對外關稅與非關稅貿易措施,對我國與英國雙邊經貿暫時影響不大。
自去年英國脫歐議題浮上檯面,經濟部即於去年臺英雙邊經貿對話會議中向英國政府提出關切,並密切觀察本案情勢演變及各國作法,提出因應如下:
一、短期:將續在對外拓銷計畫下,協助我業者及公(協)會組團拓銷英國市場,以維持雙邊貿易動能。
二、中長期:英國脫歐後勢將積極開拓其自主之對外經貿投資架構,對我國而言為尋求深化臺英雙邊經貿投資關係之契機;經濟部高層亦將適時訪英,向英方表達加強各方面合作(如產業合作)及建構雙邊新經貿投資架構之意願。
三、我駐外館處亦將就近瞭解我商在英國之佈局及其等對英國脫歐之關切,並將於適當時機進洽英方及歐方,尋求未來臺英及臺歐盟增進各項經貿合作交流之可能性。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02-2397-710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二組陳組長愛蘭
聯絡電話:02-2397-7271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訊息來源:國際貿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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