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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諾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 重罰400萬

中央商情網/ 2017.03.29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2017年3月29日電)公平會今天通過,壹諾廣告行銷從事多層次傳銷,變更傳銷制度,未先向公平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處新台幣400萬元罰鍰, 同時,壹諾是否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公平會已移請檢察機關偵辦。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動對壹諾進行業務檢查後發現,壹諾於105年舉辦海外旅遊獎勵活動,涉及獎金及經濟利益發放,屬傳銷制度之一環,但未於實施前就該項獎勵的內容、發放條件及計算方法、占營業總收入的發放比例等向公平會報備。

公平會進一步指出,壹諾原報備內容未限制傳銷商經營權上限,不過,自 105年10月31日起,限制每人最多可加入7個經營權,亦未於實施前報備;另壹諾原「社群獎金」設有發放上限,但壹諾該項獎金實際則有超發情形。

公平會表示,壹諾變更傳銷制度,舉辦海外旅遊獎勵活動、限制傳銷商經營權數量以及「社群獎金」的發放標準與報備內容不符,且均未於實施前向公平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

同時,公平會也指出,壹諾是否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部分,依同法第29條規定,因涉有刑事責任,公平會並已移請檢察機關偵辦。

公平會最後表示,壹諾已向公平會報備停止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公平會亦已自完成報備名單中刪除壹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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