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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偵查不公開 邱太三:須建採訪守則

中央廣播電台/劉玉秋 2017.03.29 00:00
為落實偵查不公開,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決議,建議管制媒體、案件無關人員,自由進出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等執法單位,引發限制媒體採訪自由爭議。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29日)表示,基於社會大眾知的權利,檢察機關無法拒絕媒體採訪,但採訪時如何不涉及偵查不公開,有賴各地檢署與媒體建立守則。

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會議決議,為落實偵查不公開,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等相關執法機關,對於執法人員的升遷,應避免以媒體曝光度,或是移送罪名的輕重作為升遷因素,也應管制媒體、案件無關人員,自由進出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等執法單位,遭質疑限縮媒體採訪空間。

法務部長邱太三29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受訪時表示,高檢署曾邀請各地地檢署長在檢察長會議針對偵查不公開與新聞採訪自由問題進行充分討論,檢察機關應尊重媒體的採訪,但如何磨合,避免涉及偵查不公開,則還要再建立準則。邱太三說:『(原音)毫無問題,基於社會大眾知的權利,沒辦法拒絕媒體的採訪,採訪的部分,大家也都沒有太大問題,而我們媒體記者實在太厲害,總是能夠挖掘到比較特別的訊息,坦白講我們必須尊重,媒體也不可能向我們洩漏相關來源。未來如何做這方面的磨合,有賴各地檢署與媒體建立採訪守則。』

邱太三也強調,法務部已請檢察機關做了一些要求與改正,例如各地檢察長逐一檢視偵訊場所與記者採訪地點;在警方部分,也已函請警方在偵訊時如何讓媒體能夠採訪又不涉及偵查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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