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判決書,卓姓女子和林姓男子曾有金錢糾紛,卓姓女子在臉書粉絲團「我是溪湖人」上張貼林姓男子的照片,同時指照片中的男子曾對前妻及女性動手,請女生交友時多注意。
卓女指林姓男子為渣男,專門拐騙女生博取女性同情得到金錢,會和女性同時交往,目前則結交車友的前妻,而卓女所貼的照片和文字馬上被暱稱為「李咖小」的人轉貼到「我是北斗人」粉絲團。
林姓男子不滿而提告,但卓姓女子在法庭上堅決否認曾在「我是北斗人」張貼文章,而卓女雖承認貼照片跟文字到「我是溪湖人」,不過馬上就刪掉了,沒有人看到也沒有人按讚,也否認自己是「李咖小」。
不過法官根據被告在line的對話中,自己承認有po文到網站且曾說要辦新的帳號去亂他等話語,認為卓女涉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新台幣4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