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限購政策,外地人在上海買房前,必須連續5年在上海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若和上海戶籍居民結婚,且雙方名下都沒有上海房產,最多可以家庭為單位購買2戶房。
大陸央視財經報導,上海一名房仲小王(化名)今年30多歲,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為了幫客戶買房,他已結婚4次,其中年紀最大的客戶是70多歲的老太太。
小王頻繁地和客戶結婚又離婚,成了上海市民政局的「常客」。
客戶擔心小王「婚後」會要求房產均分,「結婚」前會簽約,小王在合約中占的房產比例很少。「離婚」後,房子產權全歸女方,一結一離過程中,小王能得到人民幣6萬至8萬元(新台幣約27萬至36萬元)不等的報酬。
需要注意的是,儘管雙方事前有簽約,但根據大陸法律,一旦領了結婚證,萬一另一方不同意離婚,可能會陷入長期訴訟。此外,大陸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原則上會分割結婚期間取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