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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任師納勞基法疑慮多 教長:改修教師專法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7.03.27 00:00
勞動部去年預告大專校院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從今年8月起應適用勞動基準法,引發部分大學擔心將增加財務負擔,打算不續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27日)表示,考量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會變成各大學常態性必須聘任的老師,將影響學校課程安排及學生受教權益,因此,教育部將改以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方式,保障兼任教師權益。

淡江大學等校近期傳出將大量不續聘沒有本職的兼任教師,引發爭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7日邀請教育部長潘文忠,針對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議題進行專案報告。

潘文忠指出,在勞動部去年預告大專校院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適用勞基法的草案後,各界都覺得還有許多問題需要釐清,教育部考量為維護學生受教權及兼顧兼任教師的權益,決定先在教師相關法規中,修訂「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有關請假、鐘點費、按月發薪、寒暑假勞健保不中斷等各項權益保障,兼任教師一體適用,並以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為優先,給予退休保障,規劃請學校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範,提繳退休金。

潘文忠:『(原音)因為兼任老師的屬性,基本上應該是要搭配學校的課程規劃、學生選修課程的需要,如果納入勞基法,直接在這上面適用,就可能是以不定期契約的方式,也就是兼任老師就可能變成是常態性必須要聘任的老師,這可能會限縮學校課程的規劃,還有學生受教選課的空間。』

潘文忠也強調,若有教師違反教師服務,或違反性別教育平等法,屬於不適任教師,目前相關教育法規有訂出一定的處理程序,但如果是以勞基法為規範,就會相對寬鬆,甚至難以解聘,所以如果讓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可能會產生學校日後在適用上的爭議。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將在1個月後,向外界說明具體的修法內容,且希望照樣能從今年8月起,讓兼任教師獲得相關保障;各校因修法而衍生的人事成本,教育部每年都將編列預算支應,不允許各大學因人事成本考量,而不續聘兼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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