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案登場 反同、挺同司法院前重申立場
中央廣播電台/歐陽夢萍
9 年前
針對同志婚姻釋憲案,大法官在今天(24日)上午9時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聲請人祁家威在進入法庭前表示,同性婚姻若立專法,是非常歧視的做法,他希望大法官能夠了解。反同團體護家盟則質疑大法官會議已預設立場,已失去公平、公正的角度。
由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台北市政府針對同性婚姻聲請的釋憲案24日上午進行言詞辯論,祁家威早上不到8時就身披彩虹旗現身司法院前,現場也有許多同志團體拿著旗幟與標語為他打氣。
對於努力了30年才走到這一步,祁家威笑說自己沒什麼感覺。祁家威說,他在16年前就曾聲請釋憲,但當時的大法官不敢觸碰這個議題,相隔16年後,在社會及世界潮流下,大法官終於敢處理這個議題。他並感謝台北市政府也聲請釋憲,現在才能併案處理,否則這個已躺了2年的案子可能還會繼續被擱置。
祁家威並強調,同性婚姻若立專法,是非常歧視的做法,就像給同志伴侶一台協力車,難以長久,他希望大法官能了解這點。祁家威:『(原音)異性戀的婚姻制度就像騎摩托車,可以輕輕鬆鬆騎很遠,同志伴侶法專法來講的話,他就好像給同性戀你要婚姻,我給你一個腳踏車的協力車,一樣是兩個人騎,可是你騎短的距離還好,騎長的會累得半死,所以婚姻是一個長遠的路,不可能讓同志伴侶去騎2天協力車就下車,他要騎長遠的路來講的話,你讓同性戀累個半死的婚姻制度是不對的。』
反同團體護家盟隨後也在司法院前召開記者會,秘書長張守一質疑這次大法官會議已預設立場,甚至預設結果,並質疑6位鑑定人都傾向支持。張守一:『(原音)沒有一位跟我們的立場是一致的,雖然有2位是非常極端的認為民法是違憲的,同時主張同性婚姻,另外有2位是認為現在的民法不違憲,還有2位贊成可以立專法或特別法,等於有4位是贊成專法,有2位直接是希望立同性婚姻法。』
張守一並呼籲大法官掙脫背後操控的繩子,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為國家長遠利益、子孫後代幸福做一個民族英雄,不要留下人生的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