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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廢相關發言被判拘役 蕭永達上訴到底

中央社/ 2017.03.2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3日電)2013年發生的日月光排放污水案,高雄市議員蕭永達因相關發言被判拘役58天並須賠償新台幣10萬元,他今天召開記者會控訴司法不公,決定上訴到底。

日月光排放污水案,前立委蔡錦隆、江惠貞在立法院批高雄市政府督導不周、養案,蕭永達反批對方站在財團那邊,「拿日月光多少獻金?」結果挨告,一審判拘役58天並須賠償10萬元。

高雄市副議長蔡昌達、市議員張勝富等與市府環保、法制等局官員,今天聲援蕭永達並陪同召開記者會,蕭永達批評司法不公、保障財團。

蕭永達說,他所質疑的事涉及公共利益、可受公評之事,言論應該受到保障,這樣的判決是打擊言論自由。法院判決有罪,形同限制人民監督民意代表的言論自由,也會讓立法委員更敢於公開替財團關說。

蕭永達批司法不公,這樣的判決結果,會影響人民言論自由,保障民代公然關說。形同司法在替財團圍事,將對台灣社會產生很不利的影響,他一定會上訴到底。高雄市議會也同意「日月光廢水案」排進本會期專案報告。

高雄市議會排定「2013年日月光廢水案」的專案報告,針對日月光須負的3項責任,包含刑事責任:日月光排毒廢水無罪案,最高法院質疑二審未查清楚,發回更審。行政責任:日月光廢水污染遭罰1億餘元敗訴,高市府再上訴。社會責任: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曾表示自2014年開始,每年捐贈1億元,連續30年,其動向及流向。

至截稿,日月光公司尚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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