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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週彈性工時連上24天班 勞動部:不違法

中央商情網/ 2017.03.21 00:00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17年3月21日電)媒體報導,4週彈性工時因被排除在七休一之外,且只規定每2週要有2天例假,因此可能造成勞工有連上24天的情況發生,勞動部今天表示,的確可連上24天班不違法。

勞動部今天證實,的確有連續上24天不違法的情況,但勞動部強調各行業必須先經勞資會議的同意,才會列入4週彈性工時的名單之中,且更要經過勞動部評估,才有核准公告的可能。

勞動基準法實施以來,勞動部考慮不同行業之間各有其差異性,允許有適用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的空間。

不過由於4週彈性工時被排除在7休1規定之外,且只規定每2週需有2天例假,因此若雇主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加班,並將勞工例假日排在4週中的最前面2天及最後2天,這樣就可能有連續上24天班的情況發生。

不過,勞動部表示,雖然4週彈性工時有讓勞工連續上24天不違法的漏洞,但實際上是否真的有此情況,會持續蒐集觀察,並強調這跟一例一休並沒有關係。

根據勞基法規定,適用於4週彈性工時的行業包含加油站業者、理髮及美容業、農會及漁會、社會教育事業及一般旅館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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