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網今天在報導中引述61歲的朱曼.熱阿瑪紮恩說,1986年7月,他在自家草場放牧時,發現了一塊巨大奇石。
他上報後,村委會及鎮政府決定讓他繼續看管奇石。
2011年,經過切片化驗,這塊奇石被鑒定為隕鐵。同年10月,阿勒泰市政府派人拉走了這塊奇石。
2015年底,朱曼和兩名兒子將阿勒泰市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要回石頭,也要求政府賠償27年來的看管費用,訴訟費也應由政府承擔。
報導表示,起訴被法院駁回,理由是「政府把石頭挪走不屬於民事行為,原告們應該進行行政訴訟」。
朱曼一家不服,隨即上訴到阿勒泰地區中院,法院依然維持了原裁定。2016年2月,3人再向高院申訴,事情起了變化,案子被發回重審。
報導表示,案件昨天在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法院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