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國總統胡笙(Mamnoon Hussain)19日簽署由國會通過的這項法案,使其成為正式法律,「將捍衛印度教徒的合法權益」。
此外,這項婚姻法也允許印度教徒可向政府單位申請離婚與再婚,並保障女性與孩童在離婚後的經濟生活。
巴基斯坦印度教徒委員會(Pakistan Hindu Council)主席旺克瓦尼(Ramesh Kumar Vankwani)今天(20日)告訴法新社說,這項婚姻法將可解決巴國境內印度教徒社群面臨的許多問題。印度教徒人數在巴國為少數社群,在以穆斯林為主的巴國社會,經常遭受歧視和暴力。
旺克瓦尼說:「這項立法受到歡迎…為消除印度教徒登記婚姻遭遇的種種困難,踏出一步。」
巴國人口約1.8億,絕大多數信仰穆斯林,印度教徒約有8,200萬人。在這項婚姻法通過之前,印度教徒始終無法取得合法文件,向政府單位登記結婚或是終止婚姻關係。
不過,在巴國南部、印度教徒人口最多的信德省(Sindh),已在去年由省議會通過該省的婚姻法,准許該省的印度教徒登記結婚與離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