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2015年駁回罰款裁定,但執委會強調這項裁定可以確保重要產業的反競爭行為一定會被懲罰。
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聲明表示,「聯手控制市場而不是藉由競爭來提供較佳服務給顧客,不為執委會所容許。今日的決議確保參與空運聯合壟斷的公司,會因自己的行為受到制裁。」
歐盟執委會2010年裁定,全球前11大航空公司在1999年到2006年間共謀操縱價格,處以7.9億歐元罰款。
這些航空公司,包括加拿大航空(Air Canada)、法荷航空集團(Air France-KLM)、英國航空(British Airways)、盧森堡貨運航空(Cargolux)、國泰航空(Cathay Pacific Airways)、日本航空(Japan Airlines)、智利航空(LAN Chile)、馬丁航空(Martinair)、澳洲航空(Qantas)、北歐航空(SAS)和新加坡航空公司(Singapore Airlines)。
其他卡特爾成員,漢莎航空(Lufthansa)及其子公司瑞士國際航空(Swiss International Air Lines)則因配合調查,獲得全面豁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