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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民眾首次辦護照 可至戶政事務所

中央社/ 2017.03.17 00:00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17日電)為提供民眾便利,外交部在台中市4個戶政事務所,試辦為期3個月的護照代收代辦業務。

外交部表示,中部辦事處自今年3月15日起與台中市政府合作,提供首次申辦護照民眾便利措施,在北屯、豐原、清水及大里4個戶政事務所 先行試辦為期3個月的護照代收代辦業務。

即日起至今年6月14日止,首次申辦護照的民眾可親赴上述4個戶政事務所,經確認後,委由戶政事務所送件及領件,申辦民眾僅須依約定時間,於護照製妥後至該戶政事務所領取。

至於擬申請換(補)發護照的民眾,仍需前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等辦事處辦理。

外交部中部辦事處位於台中市黎明新村廉明樓1樓,主要業務為提供台中、彰化、南投、苗栗等中部4縣市民眾申辦護照、文件證明等領務服務。

外交部說,近年來中部地區民眾前往申辦領務案件人數與日俱增,去年度護照製發量達34萬34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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