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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爭議僅糾正 大學:務實作法

中央社/ 2017.03.1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7日電)教育部宣布以「發函糾正」的方式,處理72所大專校院與中國大陸簽署「不適當的承諾書」,而沒有其他裁處。大學多認為是務實作法,並願意配合未來報審。

經過2週清查,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宣布「承諾書」的處理方式,94年至106年間,共有72所國內大專校院,提供中國大陸方「承諾書」,相關作業未報部審核,行政程序輕率。並要求未來校際簽署的書約,都需於1個月前報審。

事件爆發第一時間,潘文忠認為世新等校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之3條。不過今天公布清查結果,教育部的處理方式是「立即發函糾正」,並未談及其他罰則或裁處。

對此,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中國文化大學校長李天任認為教育部處置適當,「行之有年的事情,突然要罰,是突兀了一點。」

李天任表示,兩岸交流已有多年,一些作法如果現在覺得不適當,政府就要有個規範。現在教育部把事情來龍去脈搞清楚了,僅以「糾正」的方式處理,並要求未來書約需報審,相信大學都會配合。

媒體追問是否會擔心影響招收陸生?李天任說,「不想那麼多,學校不能違法啊。」政府既然明確規定不能有「承諾書」,如果大陸對口單位仍堅持,就無法成行,大學會另尋交流對象。

最初被爆出簽署承諾書的世新大學,校長吳永乾今天受訪表示,以前相關規範確實不明確,經過這一次清查後,對於不妥當的地方要求大學改正,是很「務實」的作法。

吳永乾認為承諾書爭議,是遭到少數媒體的扭曲解讀,包括硬是泛政治化說成「一中承諾書」,他從頭到尾都不認為「承諾書」有違法,教育部今天的處理在預期之中。

至於未來「承諾書」是否需有官方範本?吳永乾認為,不該有太多的框架,且學術交流的形式多樣,很難有一個範本能適應各種情況,大概只能有原則性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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