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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簽進出某國太頻繁 遭拒入境機會大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2017.03.17 00:00
中華民國護照享有的免簽證待遇方便又好用,但不是無條件就能入境他國的特權,在實務上就發生過台灣的代購業者頻繁進出日本,而被日本移民官認定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行為,因此拒絕入境的情況。外交部領務局的馬來西亞入境須知裡也提到,如果短期內多次以免簽方式入境馬國,將被認定為利用免簽證從事觀光旅遊以外活動,同樣會被拒絕入境並遣返。

在領務局官網「旅外安全資訊」項目內,有關馬來西亞的「簽證及入境須知」內容又多又細,其中關於免簽證入境馬國的規定就有註明,免簽證待遇僅給予「觀光旅遊、短期商務及社會參訪活動」,如果是去馬來西亞工作、求學或長期商旅,就得另外申請簽證,外交部還特別提醒,「切勿濫用或誤用馬國免簽證待遇」。

關於使用免簽待遇進入他國從事「代購」行為,是否會發生與旅行目的不符的問題,相關人士17日受訪時表示,代購行為是一種非常tricky(微妙)的狀況,因為它是否屬於免簽適用範圍,沒有被寫在白紙黑字上,所以符合或不符合旅行目的的判準,通常就落在負責邊防的移民官身上。

領務局在馬來西亞的入境須知裡提到,「馬國各入境關卡移民局官員具有極大之裁量權,持照者倘被查覺於短期內曾多次以免簽證方式入境馬國,將被認定為利用免簽證從事觀光旅遊以外之活動,而被拒絕再入境,羈留機場交由航空公司遣返其原出發地」。領務局希望台灣民眾要特別注意,以免被馬國移民局遣返、留下不良記錄,影響申請再次入境馬國簽證。

日本的情況最具有參考價值,因為代購業者多以日本商品為主。根據外交部官網的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官員表示,「近年國內流行代買,尤以購買日本商品為大宗,有國人1年內出入境該國數十次,被移民官認定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行為」,因此遭到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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