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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兩網停用繳回案 法院改判NCC可執行

中央社/ 2017.03.16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王靖怡台北16日電)NCC要求中廣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停用及繳回,中廣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准,NCC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NCC勝訴,撤銷停止執行裁定,NCC可執行收回頻率確定。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底核准通過客家委員會及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籌設廣播事業頻率指配申請案,核配現有中國廣播公司寶島網及音樂網頻率給客委會及原文會使用,並要求中廣在今年3月1日起停止使用,繳回兩網頻率。

中廣不服NCC這項處分,發布聲明表達嚴正抗議,將透過行政訴訟等一切救濟管道,捍衛頻道及全體員工、DJ與聽眾權益。

一審法院2月認定,原處分如果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的損害,並有急迫情事,裁准中廣聲請。NCC提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中廣並未提出具體來釋明不停止執行會造成那些難以回復的損害,而且NCC收回此2頻道和公益有關,因此今天撤銷北高行的原裁定,即駁回中廣聲請的停止執行案確定。

NCC發言人翁柏宗晚間受訪表示,感謝最高行政法院依法裁定,支持NCC這10年來收回遏制匪播頻率立場,收回遏制匪播頻率的合法性與正當性,絕對可受各界檢驗,也可受社會公評。

他表示,希望中廣主動配合,停止使用音樂網和寶島網頻率,以利原民台及客家台順利開台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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