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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大馬拘留案 駐馬代表處認無針對性

中央商情網/ 2017.03.15 00:00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2017年3月15日專電)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表示,針對暱稱喬妹的女子搭機前往大馬遭海關拘留35小時一事,認為大馬機場移民局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快速推進,並無針對性。

針對台灣女子自稱遭大馬海關拘留35小時一事,駐馬代表處回應中央社記者表示,在事件爆發時,已第一時間主動掌握相關訊息,並聯繫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移民局,對本案表達關切及進行瞭解。

吉隆坡國際機場移民局回覆中央社記者提問表示,該名台灣女性的確於3月9日晚間搭機抵達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擬入境馬來西亞時,因所持台灣(中華民國)的護照毀損,機場移民官裁定拒絕入境,並由航空公司安排於3月11日上午搭機返回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同時,根據大馬移民局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的標準作業程序規定,一旦外國旅客經機場移民官裁定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後,若當日無法予以安排登機遣返,旅客將被安置在機場的「照護室」,並盡速進行遣返作業,旅客在留置期間,大馬移民局依例不知會各相關駐馬來西亞外國使領館單位。

倘若大馬移民局認為有必要將旅客移送至機場附近的「臨時安置所」(depot),予以較長時間留置或調查時,則將同步知會此間駐馬外國使領館單位。

駐馬代表處強調,吉隆坡國際機場為進出大馬的主要航空門戶,以吉隆坡第2國際機場為例,每月國際旅客人數即約150萬人,該機場每日被拒絕入境的人數少則10餘人,多則可能高達百餘人,被拒絕入境的外國旅客國籍也很多。由於大馬機場移民局依照標準被拒絕入境的外國旅客的國籍眾多,因此相信機場移民局依照標準作業程序快速推進,並無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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