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安意識抬頭,台灣民眾對於乳製品的品質越趨注重,偏好選用質感優良的產品;然而,許多人卻仍對於鮮奶油的定義不甚明瞭,甚至無法區分鮮奶油與奶油之間的差異,往往造成購買時的不便與困擾。其實,歐洲各國對於自身生產之乳製品皆有其規範;尤其是以美食聞名全球的法國,更是具有一套非常嚴格的法律定義,純正歐洲血統的鮮奶油規範更為嚴謹。
以法國法律而言,鮮奶油專指以乳脂分離方式(意指可將牛乳與脂肪分離的技術)所取得的乳脂肪;在1980年,法國新增法令,以不同含脂量及濃稠度明確規定鮮奶油的成份與類別。台灣目前進口的歐洲鮮奶油產品中,最常見的是每100克含35.1克乳脂肪的35.1%鮮奶油,俗稱「動鮮」 (動物性鮮奶油),用來與植物油氫化加工成的植物性鮮奶油「植鮮」區別。
鮮奶油是甜點的靈魂,歐洲乳源純淨,乳製品已有百年製造歷史;歐洲不但將鮮奶油生產技術視為傳統工藝,更有明訂法規鮮奶油的乳脂肪含量;堅持與品質控管,成就了法式甜點的美味。
合乎嚴格食品規範的歐洲動物鮮奶油,會因為加工時處理的溫度、濃稠度、包裝方式等不同的生產傳統與技術而有所不同風味及特性,也造就了各式多彩多姿、具有獨特產地風味獨特的歐洲鮮奶油產品。
歐洲鮮奶油一入口即能從其質地與濃郁香味中辨別,特點為圓潤順口、味道鮮明,更隱約散發出乳香、甜餅、與水果等清爽氣息;而鮮奶油向來在烹飪上擔任重要角色,不僅能改善食物味道、質地甚至是成品外觀,讓餐點具備絲綢般滑順、柔亮的質地,可說是賦予了細膩的生命力,讓人品嚐時感受其無比的愉悅與幸福感。(圖說一:歐洲鮮奶油以牛乳製成,沒有氫化植物油和人工香料,是全世界甜點中不可或缺的食材)(圖說二:主廚現場製作巧克力塔、奶酪、奶昔,口感濃郁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