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復今天在縣政顧問郁國麟等人陪同親自前往公車總站現場了解,由於建管法規要求建築物在申請使用執照時,必須具備一定的綠覆地,過去常見以盆栽來計算綠覆地比例,各縣市皆以此作法來符合規定。
但澎湖公車轉運站在施工時,已於頂樓及露台等部分植栽樹木,未達一定比率部分,因此施工單位在權宜措施下,日前在1樓空地上植栽,遭民眾發現,以擺放喬木方式來達成比例,雖符合規定,卻造成誤解與社會觀感不佳。
陳光復表示,建管法規有其立法精神,夠不夠嚴謹是一回事,如何去達成法規要求是另一回事,就現場看來,根本無需用擺放樹木的方式,因頂樓及露台已有一定的植栽,只要在1樓空地轉角處設小花圃即可解決,也夠美觀,也不會遭質疑只是做做樣子。
因此,他當場要求縣府各相關局處,在既有法規的規範下,應有一致的解釋和標準,以免因見解不同而造成困擾。尤期是公車營運總站、碼頭候船室等,需考量行車安全需求,綠化空間的佈設法規同時要檢討,以符實際需求,避免合法了,還會被罵翻了的狀況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