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議今天決議通過,統一超商於招募加盟過程中,未於締結加盟經營關係前,以書面向交易相對人充分且完整揭露加盟經營期間須配合指示或要求訂購商品,及最低建議訂貨數量或標準等加盟經營關係限制事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公平會表示,統一超商在招募加盟過程中,未完整充分揭露加盟訊息,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要求統一超於處分書送達的次日起,立即停止且2個月內改正違法行為,並開罰500萬元。
對此,統一超商表示,初步看到處分理由,對於統一超陳訴的內容並未被詳實揭露,將待收到正式處分書後,於法定期間內,研議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