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鐵鎚敲女老師頭部 技佐遭判3月
中央社/
8 年前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5日電)擔任基隆市某高職技佐的林姓男子,因故和江姓女教師發生爭執,林男竟持鐵鎚敲擊江女頭部,還抓住江女頭髮撞擊地面,再以腿部壓迫將女頸部,法院審理後,判林男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45歲的林男去年11月8日上午10時多,因把學生放置在餐服教室的物品移到走廊,與江女發生爭執,林男竟持鐵鎚敲擊江女頭部,並徒手抓住江女頭髮撞擊地面,再用腿部壓迫江女頸部。
法院表示,江女因而頭皮有約1.5公分的撕裂傷,右臉瘀傷、左臉挫傷,且上肢有多處挫傷,另下頷、右耳後及頸部也有多處挫傷和瘀傷,經警方到場處理,扣下犯案用的鐵鎚。
法官依據林男在警訊和檢方偵訊時供述、被害人指訴及驗傷證明,認定事證明確,依傷害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